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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校

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一系列文件规定

时间:2016年09月23日 信息来源:宝鸡文理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9月13日上午,校党委中心组举行学习会,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陕西省教育厅党组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李保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了学习会。校党委书记白黎主持学习会。

学习会上,校党委书记白黎、校长司晓宏、副校长杨子元、王富平分别谈了学习体会。

白黎结合自身学习着重指出了学习的重要性,通过学习能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提高理论水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能进一步熟悉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增强实践本领,更好地贯彻落实好国家的大政方针,推动学校跨越发展。

司晓宏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我们既要大胆开展工作,还要严格要求自己。省委出台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个办法”给我们一个明确信号,那就是要深化改革,勇于担当。我们要将《条例》和“办法”融入学校改革发展之中。

杨子元和王富平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出台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个办法”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撑和基本遵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各项制度,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为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一系列文件规定精神,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白黎讲了三点意见:

一是要加强学习。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党支部要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个办法”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学习。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研读文本,准确把握基本内涵和要求,要在学深、弄懂上下功夫,在吃透、践行上见实效,不断使《条例》和“办法”入脑入心。

二是要领会精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我们党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干部鼓励激励机制,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不足的问题,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到褒奖、获得重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探索、宽容失误,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干部能上能下机制,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压力不够的问题,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条例》和“办法”为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要抓好落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个办法”就是要强化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当前,我校已进入创建高水平大学的关键时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个办法”,就是要建设一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确保创建高水平大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党委宣传部  文/陈宇秦  图/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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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宝鸡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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